台北市长谈法语(转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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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chh121993 [离线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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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

我是台北市長馬英九,我講法文

我學習法語是始於大二那一年。台大法律系的第二外國語課程為選修,如果修習,可選擇
的語文有德、法及日文。我選擇法文,是因為我打算專攻國際法,同時,我非常景仰曾擔
任一次大戰巴黎和會我國代表、駐美大使及海牙國際法院法官的外交奇才顧維鈞先生。民
國八年(一九一九年)他參加巴黎和會,以「中國人不能放棄山東,如同基督徒不能放棄
耶路撒冷」的發言,打動了各國代表的心,為國家保住了領土及尊嚴。為了希望有朝一日
也能效法顧先生,在國際法庭及其他國際場合處理國際事務,也是我選擇法文的原因。台
大法律系修第二外國語的同學,大多只按規定唸兩年,我卻唸了三年,修第三年法文時我
已大四,反而還特別用功,大概自覺快要「走人」,來日無多了吧。記得當時自己寫了一
篇「論死刑的存廢」(La peine de mort)交給法文老師(一位法國神父范秉彝)。他大
為「驚艷」,居然打印出來,當作教材在課堂上講解,令我頗覺尷尬。更有趣的是,期中
考居然還納入考題之中!

學習語文,除了是很好的溝通工具外,也是很重要的、可以學習接觸他人文化的工具。我
當初寫博士論文時,其實引用法文的期刊論文所佔的比例很少,印象中只有一篇,還是韓
國的朴椿浩(Choon-ho Park現為漢堡國際海洋法庭法官)教授寫的。不過我認為能學習伏
爾泰、盧梭、左拉及卡繆這些偉大的文學家、思想家所使用的母語,是非常有意義的事。
擔任公職後,有機會使用、溫習法文的時機不多。但是遇有閒暇時,我還是會把法文數字
從一到一百寫一遍。因為法文的「七十」之後是用相加的,如七十(soixante-dix)是六
十(soixante)加十(dix),八十則為四個二十(quatre-vingts),一九九九年是l_an
mille neuf cent quatre-vingt dix-neuf, 是各種語文中很特別的用法,不常常練習,
就會忘記。

我在公開場合講法文的經驗並不多,過去曾經與文建會主委鄭淑敏女士在孔廟朗誦法文詩
,因為孔廟在機場的航道底下,時常有飛機起降的轟隆聲,她唸起有如音樂一般的法文必
須抑揚頓挫、有金石之聲,才能力抗怒濤,是一次難忘的經驗。

擔任市長之後,第一次用法文致詞是在「台北-巴黎都市設計研討會」的開幕式,我先準
備講稿,背了下來。當天演講時十分緊張,與講英文時的自在流利完全不同,不過事後台
下的人告訴我,法國建築師們聽了大感驚訝,沒想到一個亞洲城市的市長居然能講法語。
其實他們不知道的是,我硬撐了五分鐘,已是滿身冷汗。

第二次致詞的場合則是在市府舉辦法國電影節的酒會上,那一天我致詞的內容,描述我對
法國電影如「青樓艷妓」(Belle de jour)、「最後地下鐵」(Le dernier métro)等
知名法國電影的印象,是一個非常特別、非常法國的經驗。我特別還引用巴很最流行的對
話「 T’as de beaux yeux, tu sais?」(據說是某女星在某部名片中的對白),非常有
趣。

签名档

人生贵得适宜耳

2016/2/18 22:49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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